数字货币和外汇欺诈:如何证明你的权利?
如果您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通过加密货币或外汇平台成为欺诈的受害者,您的权利建立在一条明确的法律规则之上:凡在国内从事金融活动的任何主体——包括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活动和服务、经营交易平台、经纪及投资组合管理——未经资本市场管理局(Securities Market Authority)的许可或批准不得运营,此为2025年第33号联邦法令所规定,且无许可从事此类活动本身即构成犯罪。您可通过四个实际步骤确立您的权利:在管理局的公开登记册中核实平台的许可状态;保存转账、通讯与广告的记录;向管理局提交举报,管理局可据此启动行政调查并将犯罪嫌疑移交主管检察机关;需注意,管理局通过检查与调查所取得的数据和文件,构成可在法院采纳的法律证据。

加密货币与外汇欺诈:如何证明您的权利?
法律框架:谁在阿联酋监管加密货币与外汇?
国内的虚拟资产领域、交易及金融经纪受资本市场管理局(Securities Market Authority)的监管,该局依据2025年第32号联邦法令设立。2025年第33号关于资本市场监管的联邦法令将「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活动和服务」列为受管理局许可与监督的金融活动,并授权管理局监管虚拟资产的交易、确定其登记程序,且禁止在国内交易未被纳入虚拟资产官方清单的虚拟资产。在迪拜酋长国层面,2022年第4号《迪拜酋长国虚拟资产监管法》设立了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管理局还发布了2026年第04/R.M号董事会主席决定,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替代交易系统运营者进行监管。外汇同样属于受管理局监管的金融活动(如经营交易平台、经纪及投资组合管理),未经管理局许可或批准不得从事。
依照法律,何种交易构成欺诈?
2025年第33号联邦法令规定了非法交易及应受处罚行为的若干情形,主要包括:
无许可经营 未经管理局许可、批准或登记从事任何金融活动——包括虚拟资产服务及经纪。 | 虚假交易与误导印象 为制造真实交易或真实需求的虚假或误导性印象、操控价格或进行虚构交易而进行的交易。 |
误导性数据与广告 在文件、发行说明书或广告中录入不实或误导性数据,或明知不实而予以散布。 | 散布谣言 故意传播可能影响资本市场健全或稳定的不实或误导性消息、信息或谣言。 |
滥用内幕信息 基于保密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向他人披露该信息,或诱使他人据此进行交易。 | 隐瞒重大信息 故意不披露重大信息,或向管理局提交伪造或篡改的文件。 |
在交易前如何核实平台是否持牌?
2025年第33号联邦法令要求管理局发布并更新一份公开登记册,列明持牌主体及其从事的活动,同时列明未经许可、批准或登记而从事金融活动的主体。因此,证明平台非法的首要途径,是表明其未持有管理局的许可。就加密货币而言,法律禁止在国内交易未被纳入虚拟资产官方清单的虚拟资产,故缺乏该项纳入即为交易非法的迹象。
证明您的权利并追回款项的步骤
法律规定的处罚
管理局可根据违法行为的影响、持续时间、再犯情况及违法者的记录从重或从轻处罚,并可公布违法者姓名及对其作出的处罚。
保障您权利的额外机制
主要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自处分或行政措施作出之日起通知违法者的期限(第69条) | 最长3年 作为行政处分暂停违法者在其账户内交易的期限(第65条) | 最长12个月 在暂停事由持续时,吊销许可前暂停许可的期限(第66条) |
实用法律提示
只与持有管理局许可或获其批准的主体交易;无许可经营是犯罪。 | 保存全部文件、通讯与广告;经检查所取得的数据视为法律证据。 |
发现违法行为后应立即向管理局举报,因其可据此启动行政调查。 | 警惕保证收益的承诺、误导性广告及虚假发行说明书;这些属于非法交易情形。 |
在交易某虚拟资产前,请确认其已列入虚拟资产官方清单。 | 记录该主体的身份、所在地及银行账户,以便于追踪并在必要时移交检察机关。 |
法律依据
2. 2025年第32号关于资本市场管理局(Securities Market Authority)的联邦法令。
3. 资本市场管理局2026年第04/R.M号董事会主席决定,关于监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替代交易系统运营者。
4. 2022年第4号《迪拜酋长国虚拟资产监管法》。
常见问题
☎⚡ 任何拖延都对您不利 —— 立即预约您的咨询通过 WhatsApp 直接联系律所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