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其违法决定的责任

行政机关何时应对其违法决策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何时应对其违法决策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常常会问:如果我受到了一项违法的行政决定并被法院撤销,撤销是否足够,还是我也有权要求赔偿?如果行政机关拒绝执行撤销判决怎么办?联邦最高法院在2024年3月20日的第707号行政上诉中明确回答了这些问题。我们办公室的团队在本文中回顾了法院的主要裁决及其实际影响。

行政机关何时应对其违法决策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联邦最高法院最新裁决的行政责任构成要素


第一:行政机关责任的法律基础

行政机关对其违法决策的责任依据1985年第5号联邦民法典的规定:

第282条:"任何对他人的损害,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即使未满责任能力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283/1条:"损害可以是直接造成或间接造成。"

第292条:"在所有情况下,赔偿应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害及其失去的收益来评估,前提是这些损害是有害行为的自然结果。"

第293/1条:"赔偿权包括精神损害。"

第二:行政机关责任的构成要素

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行政机关对其违法决策的责任建立在三个要素之上,只有在这三个要素齐全的情况下,责任才成立:

要素何时满足?
错误发布的行政决定存在一个或多个缺陷
损害因有缺陷的决定造成物质、精神或名誉损害
因果关系有缺陷的决定是造成这些损害的直接原因
如果三个要素齐全:行政机关的侵权责任成立,并有义务赔偿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害。

第三:行政决定的缺陷是什么,构成错误?

法院确定了构成错误要素的行政决定缺陷如下:

  • 违反法律或法规,或在适用、解释和理解上的错误。
  • 缺乏管辖权的缺陷。
  • 缺乏理由的缺陷。
  • 缺乏动机的缺陷。
  • 滥用权力或不当使用权力的缺陷。

第四:2023年第707号上诉案的事实 — 拒绝执行判决

上诉人已获得撤销其行政调动决定的判决。然而,行政机关拒绝在整整一个月内执行该判决,这促使他要求赔偿。

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定:
行政机关拒绝执行有利于上诉人的撤销判决本身构成了对其的错误要素,并导致了应当赔偿的物质和精神损害 — 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而非暂停执行的上诉判决之日。

第五:赔偿的内容 — 物质和精神

法院裁定应支付的赔偿包括两种损害:

物质损害

  • 上诉人在拒绝执行期间的工资。
  • 应得的假期余额。
  • 在此期间为其子女规定的保险份额和教育份额。
  • 诉讼费用。

精神损害

  • 因非法调动决定对上诉人声誉造成的影响。
  • 因拒绝执行判决而给他和他的家庭带来的心理痛苦。

法院将赔偿总额估算为100,010 迪拉姆包括物质和精神两种损害。


第六:法院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

原则内容
损害应承担责任对他人的任何损害都要求施害者赔偿,无论其是否具备辨别能力
赔偿应等于损害包括受害者遭受的损失和未能获得的收益以及精神损害
拒绝执行是独立的错误行政机关拒绝执行撤销判决将导致独立于原决定的责任
事实法庭的自由裁量权错误的提取和因果关系的评估属于事实法庭的职权,前提是损害是有害行为的必然结果
精神损害是可以赔偿的心理痛苦和对声誉的影响是法律明确保障的权利,依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

重要法律建议

  • 不要仅仅满足于撤销:如果判决撤销行政决定,您有权要求赔偿在其有效期间内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
  • 准确记录损害:保留工资单、请假记录和任何证明因决定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文件。
  • 拒绝执行是独立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拒绝执行撤销判决,这是要求赔偿的独立理由。
  • 不要忽视精神损害:法院会对心理痛苦和对声誉的损害及其对家庭的影响进行赔偿。
  • 确保记录日期:赔偿开始计算的日期是一个关键问题——判决明确区分了上诉判决日期和撤销判决日期。

律师在行政赔偿诉讼中的角色

  • 评估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并确定导致责任的法律缺陷。
  • 在法庭上撰写赔偿请求并证明三个要素。
  • 准备专家请求以准确计算物质损害。
  • 跟进撤销判决的执行,并应对行政机关拒绝执行的情况。
  • 在必要时向最高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常见问题

仅仅撤销行政决定是否足够而不要求赔偿?

撤销本身会从其发布之日起消除决定,但不会赔偿在其有效期间内遭受的损害。要求赔偿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必须明确提出并证明三个要素。

是否可以仅对精神(心理和道德)损害进行赔偿?

可以。《民法》明确承认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联邦最高法院确认心理痛苦和对声誉的影响值得独立赔偿。

如果行政机关拒绝执行撤销判决怎么办?

拒绝执行判决本身就是一种独立的错误,导致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并允许要求独立赔偿,包括员工在拒绝执行期间失去的所有收入和福利。

从哪个日期开始计算拒绝执行的赔偿?

从要求执行的撤销判决日期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暂停执行的上诉判决日期开始 — 这一点在2023年第707号上诉案中已明确确认。

法官是否有权裁定赔偿金额?

是的,错误的提取、因果关系的评估和赔偿金额的确定属于审判法院的权力,前提是损害是有害行为的必然结果,并且判决基于充分的理由。


总结

  • 行政机关对其不合法决定的责任建立在三个支柱上:错误、损害和因果关系。
  • 行政决定的缺陷包括:违反法律、超越权限、缺乏理由和动机,以及滥用权力。
  • 拒绝执行撤销判决是独立的错误,导致责任和独立赔偿。
  • 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工资、福利和诉讼费用)和精神损害(心理痛苦和声誉)。
  • 赔偿从要求执行的判决日期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暂停执行的日期开始。

您是否面临不合法的行政决定或需要索赔?

无论您是遭遇调职、解雇或职权滥用的员工,团队阿尤德·阿尔梅赫里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咨询随时准备帮助您处理撤销和行政赔偿诉讼。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