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执行阿联酋判决:债务人已离开,我该怎么办?
如果阿联酋法院已作出对您有利的判决,而债务人随后去了印度,或其资金与房产在印度,直接的答案是:可以,您可以在印度执行阿联酋判决,无需在印度法院从头重新起诉。自 2020 年 1 月起,阿联酋在印度法律眼中已是"互惠地区",阿联酋判决可向印度有管辖权的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提交,并如同该法院自己作出的判决一样予以执行。
但这条路径有明确条件:判决必须是终局且可执行的,须判令支付一笔款项,须出自印度通告中列名的阿联酋法院之一,并须附有说明该判决已履行部分的证明以及经认证的译本。债务人方面则只能提出数量有限的抗辩,而重新争辩案件实体并不在其列。本指南从两个方向说明阿联酋与印度之间判决的执行,以及在开始之前您需要迪拜执行判决律师为您做什么。
2020 年 1 月,在印度执行阿联酋判决发生了什么变化?
1999 年 10 月 25 日,阿联酋与印度在新德里签署了《民商事司法与法律合作协定》,涵盖诉讼文书送达、取证,以及判决、和解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阿联酋于 2000 年以联邦法令批准了该协定。然而在从阿联酋到印度的方向上,该协定近二十年来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因为印度法律仅允许直接执行由印度政府在政府公报上以通告宣布为"互惠地区"的国家的判决。
这份通告由印度法律与司法部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发布,并于次日刊登。在此之前,阿联酋债权人必须在印度另行提起新的民事诉讼,阿联酋判决在其中仅作为证据使用,耗费数年时间与费用。在此之后,在印度执行阿联酋判决变成了执行申请而非诉讼,这正是当债务人资产位于印度时,在阿联酋境外起诉个人具有实际意义的原因。
哪些阿联酋判决可以在印度直接执行?
直接执行并不涵盖阿联酋法院作出的一切裁判。根据印度《民事诉讼法典》,直接路径仅限于判令支付一笔款项的判决,不包括税款、规费、罚款与处罚金,也不包括另有专门途径的仲裁裁决。根据协定本身,临时措施与保全措施也不在其适用范围之内。
终局的金钱判决:债务、损害赔偿、商事与银行债权,这是范围最广、也最容易执行的类别。
刑事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判:协定明确涵盖,条件是申请执行的是民事部分(赔偿),而非刑罚。
仲裁裁决:在印度依《纽约公约》执行,阿联酋与印度均为该公约缔约国,不走直接通告路径。参见我们的阿联酋仲裁程序指南。
不在此路径之内的:诸如保全扣押之类的临时命令、罚款,以及尚未终局或仍可上诉的判决。
印度通告中认可的阿联酋法院
印度通告逐一列明了被视为"高级法院"、其判决可直接执行的阿联酋法院:联邦最高法院;阿布扎比、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和富查伊拉各酋长国的联邦初审法院与上诉法院;阿布扎比司法部门、迪拜法院与哈伊马角司法部门的地方法院;以及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法院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法院。
将 DIFC 法院与 ADGM 法院列入名单具有重大的实务意义:它们的判决以英文作出,程序为印度法院所熟悉,可为债权人省去翻译并缩短关于管辖权的争论。因此,在与印度当事方起草合同时,若交易性质允许,值得考虑约定由这些法院管辖的条款。要了解中心法院管辖权的边界,参见迪拜司法机构如何解决管辖权争议。
在印度执行阿联酋判决的步骤
程序分四个阶段,始于阿联酋,终于印度的地区法院。大多数失败的申请都败在前两个阶段,而不是败在印度法官面前。
核查
备齐文件
提交
执行
债务人在印度可以提出哪些抗辩?
协定与印度法律共同规定了可拒绝承认或执行判决的情形。该清单是穷尽的,"判决在实体上错误"并不在其中。债务人可以主张该判决:
在作出国不是终局的或不可执行;
由依协定约定的管辖规则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例如债务人在阿联酋既无住所、也无分支机构或营业活动,合同也不在阿联酋履行,且其未接受阿联酋法院管辖;
未对实体作出裁判,或从表面看建立在对国际法的错误理解之上;
是在违反自然正义原则的程序中取得,或以欺诈方式取得;
支持了一项违反现行法律的请求,或违反印度公共秩序,或违反关于无行为能力人代理的规则;
系缺席作出,而被告未按其本国适用规则被合法传唤;
所涉争议已在同一当事人之间于阿联酋案件之前先行提交印度法院审理。
因此,防范这些抗辩、保护判决的工作从阿联酋就开始了:证明送达,在合同或履行地中记录阿联酋法院管辖权的依据,并确保举证程序合规。要了解法院接受哪些证据,参见在阿联酋无书面证据证明债务。
反向路径:在阿联酋执行印度判决
如果您持有印度法院的判决,希望对债务人在迪拜或其他酋长国的资产执行,路径则不同。根据阿联酋《民事诉讼法》,执行申请以申请书形式直接向执行法官提出,由其在数日内以裁定作出决定,无需另行起诉。法官审查印度法院是否有管辖权、阿联酋法院对该争议是否不享有专属管辖权、当事人是否已被送达并获得适当代理、判决是否终局,以及判决是否不与阿联酋在先判决或公共秩序相冲突。
互惠条件曾是这一方向上争议最多的问题,但在印度通告之后已不再有疑问:两国依据生效的协定与正式通告相互执行对方的判决。该路径的完整细节见我们的文章在阿联酋执行外国判决;如果您是债务人,请参见阿联酋的执行暂停与执行文书的撤销。
何时选择在 DIFC 法院诉讼更为明智?
当您的合同相对方是印度人或其资产位于印度时,起草合同阶段对法院的选择决定了多年后执行的难易。DIFC 法院与 ADGM 法院被印度通告点名列入,其判决以英文作出,程序为印度的律师与法官所熟悉。这并不排除本地法院的路径——在多数争议中它仍是首选——但它使管辖权条款成为一项值得在签约前、而非争议发生后与律师研究的商业决策。参见迪拜国际律师和在阿联酋追收债务。
在印度执行阿联酋判决前的实务建议
法律依据
2022 年第 42 号联邦法令,颁布《民事诉讼法》。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与印度共和国《民商事司法与法律合作协定》,1999 年 10 月 25 日签署于新德里,及 2000 年批准该协定的联邦法令。
印度 1908 年《民事诉讼法典》。
印度法律与司法部 2020 年 1 月 17 日第 G.S.R. 38(E) 号通告,宣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为互惠地区。
2018 年第 6 号《仲裁法》联邦法律,以及 1958 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