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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阿联酋免征企业税?免税条件是什么?

谁在阿联酋免征企业税?免税条件是什么?

随着企业税在阿联酋正式生效,企业主与各类实体首先关心的问题便是:我是应税还是获得豁免?而答案并非人人相同;阿联酋立法者指定了特定类别予以豁免企业税,然而这一豁免在许多情形下是有条件的,并非人人自动适用,并可能在某项条件不再满足时归于消灭。理解你的实体在这些类别中的位置,正是「以信心管理的纳税义务」与「一笔代价高昂的意外」之间的分野。以下我们将基于2022年第(47)号关于公司与企业征税的联邦法律法令的条文,阐明豁免企业税的人员类别及其条件。

在阿联酋,谁豁免企业税?豁免的条件又是什么?

第一:何谓「豁免人」?豁免类别一览

法令将「豁免人」定义为依其规定豁免企业税的人。第(4)条列举了豁免企业税的类别如下:

政府实体
政府控制实体
从事开采业务的人
从事非开采类自然资源业务的人
合格公益实体
合格投资基金
受监管的养老金及社会保险基金
由豁免人全资拥有的法人

法令还允许通过内阁应部长之提议作出的决议,将任何其他人指定为豁免人。

豁免并非人人自动适用
 

对某些类别而言,豁免依法当然成立;而另一些类别——即合格公益实体、合格投资基金、养老金及社会保险基金,以及由豁免人全资拥有的法人——则须向联邦税务局提交申请方可豁免,并依税务局所定的表格、程序与期限办理。查清你的实体所属类别,以及它是否需要申请,是一项不容出错的关键步骤。

第二:政府实体

法令豁免政府实体的企业税,其规定不适用于该实体。然而这一豁免并非绝对;若政府实体依据许可机关签发的许可证从事某项业务或业务活动,则该业务即受法令规定的约束,并作为独立业务处理。政府实体必须为其保留与其他活动相分离的财务报表,并就每一纳税期独立计算其应税所得。该业务与其其他活动之间的交易,按关联方交易处理。政府实体亦可向税务局申请,将其全部业务与活动作为单一应税人处理,但须满足部长所定的条件。

第三:政府控制实体

政府控制实体同样豁免企业税,法令的规定不适用于它。作为例外,当它从事一项不属于其受托活动范围内的业务或业务活动时,便受法令规定的约束。此类业务作为独立业务处理,并须为其保留与其受托活动相分离的财务报表、就每一纳税期独立计算其应税所得,并将其与其他活动之间的交易按关联方交易处理。

⚠ 豁免可能部分消灭

即便是政府实体与政府控制实体,也可能就其受许可或非受托业务的部分落入税收范围。因此,某实体仅仅是「政府性」的,并不意味着对其所从事的每一项活动都享有全面豁免;相反,此类业务必须在会计上予以分离,并依法令的规定加以处理。

第四:开采业务

当一个人从事与开采业务相关的活动——即与勘探、开采或移除本国自然资源相关的业务——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豁免企业税:

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拥有一项权利、特许或由地方政府签发的许可中的利益,以从事其开采业务。
依相关酋长国的现行法规实际受税收约束。
依与地方政府商定的表格与程序,向财政部提交通知。

若该人自任何落入法令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取得所得,则该其他所得受其规定约束,除非该业务满足非开采类自然资源业务的豁免条件。但若其他业务系开采业务的辅助或附带业务,且其收入在同一纳税期内未超过该人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则该其他业务不被视为产生应税所得。豁免同样不延及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或任何不自行满足豁免条件的其他人。

第五:非开采类自然资源业务

当一个人从事与非开采类自然资源业务相关的活动——如对其分离、处理、精炼、储存、运输、营销或分销——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豁免企业税:

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拥有一项权利、特许或由地方政府签发的许可中的利益,以在本国从事此项业务。
其自此项业务取得的所得,仅来自从事业务或业务活动的人。
依相关酋长国的现行法规实际受税收约束。
依与地方政府商定的表格与程序,向财政部提交通知。

同样的百分之五规则在此适用于辅助或附带的其他业务,且豁免不延及不满足条件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及类似人员。

第六:合格公益实体

合格公益实体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豁免企业税:

系专为宗教、慈善、科学、艺术、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环境、人道或动物保护目的,或其他类似目的而设立并运营;或系专为促进社会福利或公共利益而运营的专业协会、商会或类似实体。
不从事业务或业务活动,但与其设立目的相关、或直接致力于实现该目的的活动除外。
其所得或资产专用于服务其设立目的,或用于支付为相关目的而发生的任何必要且合理的支出。
其所得或资产的任何部分,不得支付给任何股东、成员、受托人、创立人或设立人以谋取个人利益,亦不得以其他方式供其使用,除非该人本身系另一合格公益实体、政府实体或政府控制实体。

此外还须满足内阁决议所定的任何其他条件。豁免自该实体被列入内阁决议的纳税期之初起适用,或自部长所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适用。税务局可要求提供任何相关信息或记录,以监督该实体对条件的持续遵守。

第七:合格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可向税务局申请,作为合格投资基金豁免企业税,但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人受本国主管机关、或为本条之目的获认可的外国主管机关的监管。
基金中的权益在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被充分广泛地向投资者营销并提供。
基金的主要或首要目的并非规避企业税。

此外还须满足内阁决议所定的任何其他条件。税务局可要求提供任何相关信息或记录,以监督该基金对条件的持续遵守。

第八:养老金及社会保险基金

法令豁免了公共养老金或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受本国主管机关监管并满足部长可能确定的任何其他条件的私人养老金或社会保险基金。该类别属于须向税务局提交申请方能取得豁免的类别之一。

豁免以条件的持续满足为前提
 

若某人在纳税期内的任何时候未能满足某项条件,则自该期之初起即不再被视为豁免。尽管如此,法令允许部长——在特定情形下,例如该未满足系因该人的清算或终止所致,或属于临时性且已无迟延地予以纠正并已设立适当的监督程序——准许该人继续被视为豁免,或自一个不同的日期起被视为非豁免。正是在此处,为保全豁免身份而进行的审慎法律跟进之价值得以凸显。

常见问题

我必须申请才能取得豁免,还是自动豁免?
这取决于你的类别。对某些类别而言,豁免依法当然成立;而合格公益实体、合格投资基金、养老金基金,以及由豁免人全资拥有的法人,则须向税务局提交申请。确定你的类别及你豁免的确切路径,正是我们通过专业咨询为你提供的帮助。
若我不获豁免,企业税税率是多少?
法令规定,对不超过内阁决议所定金额的应税所得部分按零税率征税,对超出该门槛的金额按百分之九征税。其对你情形的适用尚有诸多细节。请联系我们,以精确评估你的税务状况。
我在自由区的公司获豁免吗?
法令处理了「合格自由区人」,并在精确条件下对其合格所得适用零税率,其中包括在本国维持充分的实质存在,以及取得由内阁决议确定的合格所得。该评估精细且因案而异;我们建议你在作出任何决定前联系我们。
什么是小企业减免?
法令允许居民应税人选择被视为在该纳税期内未取得任何应税所得,前提是其收入未超过部长所定的门槛,并须满足其他条件。该减免对你的义务有重大影响。请联系我们,了解它是否适用于你。
若我获豁免,是否仍须办理企业税登记?
法令要求应税人向税务局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号,同时也允许税务局要求某些豁免类别——如合格公益实体、合格投资基金、养老金基金,以及由豁免人全资拥有的法人——办理登记并取得登记号。因此,尽管获豁免仍可能须办理登记;请联系我们确认。
什么是百分之十五的补足税?
法令规定,内阁应发布一项决议,规范对跨国企业征收补足税,使对其征收的总体有效税率达到百分之十五。这涉及大型实体的一个特定类别。若你的实体属于某跨国集团,请联系我们评估其对你的影响。
我的公司集团能否组成单一「税务集团」?
法令允许居民人(母公司)向税务局申请与子公司组成税务集团,须满足若干条件,包括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的持股比例等。组成集团对计算与合规有重大影响。请联系我们,研究其对你集团的可行性。
企业税何时开始适用?
法令适用于在2023年6月1日当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精确确定你的纳税期及义务的时点至关重要;我们很乐意在这方面协助你。
就税收而言,居民人与非居民人有何区别?
法令区分了居民人与非居民人,并对各自附以不同的征税范围,同时处理了常设机构与本国来源所得的概念。确定你的身份与征税范围,须审视你的具体情形。请联系我们,以精确确定你的状况。
股息与参股权益获豁免吗?
法令载有关于豁免所得与参股豁免的规定,据此,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股息、利润份额及自参股权益取得的所得等类别可获豁免——条件包括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持股比例、不少于十二个月的持有期,以及其他条件。其是否适用于你的情形须经研究。请联系我们对此加以评估。

法律依据

  • 2022年第(47)号关于公司与企业征税的联邦法律法令,于2022年10月3日颁布,自其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并适用于在2023年6月1日当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期。
  • 企业税常见问题——联邦税务局:https://tax.gov.ae/en/taxes/corporate.tax/faq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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