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诉讼的先前裁决:是否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在阿联酋,既判力(案件已经判决)是指法院已用先前的判决解决了同一纠纷,因此相同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起诉。对于“同一案件能否起诉两次”这个问题,简短的回答是:取决于法院作出的是哪一类判决。如果判决已对权利的实体作出裁判,重新起诉的大门就已关闭,只剩下在期限内上诉这一条路;如果判决没有触及实体,例如不予受理、案件被注销或撤回诉讼,这扇门在多数情况下仍然开着。
常见的错误是,当事人换一种写法把同一案件重新起诉,结果损失了诉讼费和时间,得到一份“因案件已经判决而不得审理”的判决,而针对第一份判决的上诉期限在此期间已经届满。因此,正确的第一步是在采取任何程序之前,对判决主文和理由进行法律上的研读。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正是在当事人为第二次诉讼支付任何费用之前,与当事人一起完成这项工作。
本文属于系列文章 阿联酋的判决执行与旅行禁令。本文说明既判力何时阻止您再次起诉,何时不会阻止。
案件已经判决(既判力)是什么意思?
根据《民商事交易证据法》,终结纠纷的判决和司法决定以及支付令,一旦取得既判力,就其已裁判的事项具有约束力,任何推翻该效力的证据都不被接受。在实践中,这意味着法院已经解决的事项不会被第二次提交审理,即使败诉方认为自己现在有更有力的理由,或有一份当时没有提交的文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因案件已经判决而不得审理”的抗辩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提出,法院也会依职权作出裁判。不要指望对方会忽略它。
两种说法,一条规则
人们通常说案件“已经判过了”,判决书的表述则是“因案件已经判决而不得审理”。两者的基础都是既判力。日常所说的“案件被驳回”,在阿联酋法院要么对应驳回诉讼请求,要么对应不予受理,二者的区别正是本文的关键。
既判力的条件:当事人、标的和原因
两个案件相似是不够的。法律要求纠纷发生在相同当事人之间且其身份没有变化,并且涉及标的和原因都相同的同一权利。这是一个需要精细判断的问题,不同审级的法院对此也会有不同看法。
当事人
相同的当事人,相同的身份
以个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与以公司经理、代理人或继承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并不相同。身份变化可能使抗辩不成立;而如果真正的纠纷仍在同样的两方之间,加入一个形式上的当事人不会改变任何结果。
标的
所主张的权利
关键在于两个案件所依据的基础,而不是诉讼请求的措辞。只要争议的权利相同,改变金额或给请求换一个名称并不会形成新的案件。
原因
产生权利的事实或法律行为
原因是您所依据的合同或行为,它不会因证据或法律理由的变化而改变。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人,不能因为找到了证人就再次起诉。
先前的判决何时阻止您再次起诉?
如果已有判决对纠纷的实体作出裁判,无论是支持了您的部分请求还是予以驳回,既判力都会阻止您第二次起诉。已取得该效力的支付令也有同样的效果,这让许多债务人感到意外:他们没有在期限内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之后又想另行起诉争执债务本身。
更危险的是,一审判决如果被搁置到上诉期限届满,就会成为就同一权利提起任何新诉讼的障碍。因此,对于败诉后来到本所的每一位当事人,我们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判决作出的日期和送达的日期,然后才谈新的诉讼。
不妨碍再次起诉的判决
并非每一次案件的终结都是对权利的裁判。以下是最常见的几种情形,每一种都有决定这扇门是否真正开着的细节。
不予受理
因程序原因作出的不予受理判决,例如被告不具有适格身份,或在完成必要程序之前起诉,并没有对权利本身作出裁判。它的效力只限于其所依据的原因;该原因消除后,纠纷可以重新提出。但有些不予受理的情形触及权利本身,要区分它们,必须阅读判决理由,而不能只看主文。
案件被注销
根据《民事诉讼法》,双方均未出庭的,法院决定注销案件;如果30天内没有任何一方申请继续审理,案件视为未曾提起。注销不是对实体的判决,但超过期限后再回来,就意味着重新起诉并重新缴纳费用。
撤回诉讼与诉讼失效
撤回诉讼和诉讼失效消除的是案件的程序,并不对权利本身作出裁判。但程序一旦消失,时间问题立刻出现:权利是否仍然存在,还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参见 阿联酋的时效:你的索赔权何时失效?
在庭审笔录中记载放弃或和解
联邦最高法院曾判定,仅记载放弃而未审查所主张权利的判决,属于确认性质的行为,不取得既判力,因此其本身并不妨碍案件被再次审理。关键在于放弃的措辞:放弃的是诉讼,还是权利本身?
扶养费与临时性判决
根据《个人身份法》,扶养费可以随情况变化而增加或减少;自扶养费判决成为终局之日起未满一年的,增加或减少的请求不予审理,但法院认定的特殊情况除外。一般而言,临时性判决随其所依据的情况而变化。
至于常被提起的“按现状驳回诉讼”这一说法,其效果取决于判决所依据的内容,绝不能仅凭这句话就提起第二次诉讼。起决定作用的始终是判决主文和理由,而不是人们给它的称呼。
上诉还是新的诉讼:哪一条是您的路?
如果判决已对实体作出裁判,您的路是上诉,而不是新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上诉期限为30天,紧急事项为10天;向最高法院提出撤销原判之诉的期限为30天。关于期限的计算,参见 阿联酋缺席判决:反对、上诉与再审。
如果终局判决之后出现了您当时没有的材料,法律不会为您开启新的诉讼,而是允许在特定情形下申请再审,包括对方的欺诈影响了判决、判决所依据的文件被认定为伪造或证言被判定为虚假,以及取得了曾被对方阻止提交的决定性文件。申请再审的期限为30天,在上述情形下自欺诈被发现、伪造被认定或文件出现之日起计算。
对方再次就同一案件起诉您?
如果您赢得了第一份判决,既判力抗辩就是您的武器,并且可以在任何阶段提出。但它不能仅凭主张就成立:必须提交先前判决的副本及其已成为终局的证明,并逐项说明当事人、标的和原因相同。只说案件“已经判过了”是不够的;法院在裁判之前会比较两个案件的事实。
如果仍然出现了与第一份判决相矛盾的第二份判决,《民事诉讼法》允许对终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撤销原判之诉,只要该判决与相同当事人之间已取得既判力的先前判决相抵触,无论是哪一个法院作出的。如果对方开始执行第二份判决,参见 阿联酋的执行暂停与执行文书的撤销。
刑事案件中的既判力及其对民事请求的影响
根据《刑事诉讼法》,终局的无罪或有罪判决一经作出,刑事案件即告终结,除通过法律规定的上诉途径外不得重新审理。被告不会因同一事实受到两次审判。
终局刑事判决在犯罪是否发生、其法律定性以及行为人归属方面对民事法院具有约束力。无罪判决无论是基于指控不成立还是证据不足,都具有这一效力;但如果是基于该行为依法不受处罚,则不具有这一效力。反过来,民事判决在犯罪是否成立及其归属问题上对刑事法院没有约束力,刑事处罚令对民事法院也没有约束力。报案被存档而希望走民事途径的人,可在 将刑事报告转为民事争议:检察院何时保存报告? 中找到详细说明。
再次起诉之前律师的作用
再次起诉的决定不能靠试一试。在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我们会与当事人走完四个阶段,然后才告诉他第二次诉讼可行,或者他的路是上诉。
研读
完整研究先前的判决
我们阅读判决主文、理由、第一次的起诉状及其书状,以确定判决实际解决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
比较
核对当事人、标的和原因
我们把拟提起的诉讼与先前的诉讼逐项比较,并确定对方可能援引的基本问题。
路径
上诉、再审还是新的诉讼
我们从判决作出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期限,选择仍然可行的路径,并核实权利没有超过时效。
不容拖延的法定期限
使第二次诉讼失败的错误
换一个名称提起同一案件
改变案件名称或请求金额并不能掩盖基础的同一性。法院看的是纠纷的实质,而不是它的名称。
为等新的诉讼而让上诉期限流逝
在上诉期限进行期间忙于准备第二次诉讼的人,会同时失去两条路。
依赖对判决的通俗说法
法院工作人员或对方说案件“在形式上被驳回”,并不是法律定性。请索取判决书全文并交给律师。
把请求拆分到先后几个诉讼中
本可在第一次诉讼中提出且源于同一问题的请求,在第二次诉讼中可能遇到既判力。请从一开始就把所有请求告诉您的律师。
法律依据
1- 2022年第35号联邦法令:颁布《民商事交易证据法》
2- 2022年第42号联邦法令:颁布《民事诉讼法》,经2025年第22号联邦法令修订
3- 2022年第38号联邦法令:颁布《刑事诉讼法》,经2023年第45号联邦法令修订
4- 2024年第41号联邦法令:颁布《个人身份法》
5- 联邦最高法院判例:2024年第52号民事上诉案和2024年第1018号商事上诉案
关于既判力的常见问题
迪拜民商事诉讼律师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在迪拜法院办理先前判决的研究、既判力影响的评估、提出或答复“因案件已经判决而不得审理”的抗辩,以及上诉、向最高法院提出撤销原判之诉和申请再审。了解本所的服务:迪拜律师事务所: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阿联酋其他酋长国
本所在迪拜和司法部注册,在阿布扎比、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哈伊马角和富查伊拉的所有法院出庭,办理判决效力、既判力和判决后再次起诉的事务,并在联邦最高法院办理撤销原判之诉。

